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09 16:47:18 |
各相关企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梅州市、兴宁市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兴宁市科工商务局开展“奋战一百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0年9月30日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开展“奋战一百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梅州市、兴宁市的工作部署,按照《兴宁市开展“奋战一百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兴安办〔2020〕39号)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奋战一百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攻坚总体目标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民爆生产经营企业,要结合本单位、企业实际,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杜绝和防范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为重点,以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线三排”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关键,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风险隐患,确保我局“奋战一百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圆满完成。
二、攻坚重点任务
一是根据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开展“奋战一百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工作部署要求,要对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特别是民爆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物流场所进行主要的督查检查;二是根据冬天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加强深化火灾防控工作大检查成果,认真总结和发扬平时安全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集中力量逐一复查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推进各类隐患问题的“闭环管理”。要切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在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攻坚重点措施
采取局属各单位、各股室挂点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纠,各部门组织全面检查,并督促局属各单位、各股室挂点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每一环节、每一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局机关主要领导对部分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确保整改责任、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攻坚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检查工作的领导,深入细致、全面彻底地排查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决防止“走过场”。对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后即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按照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科工商务局成立张小海局长任组长、丘炜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奋战一百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商贸物流场所、特别是民爆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奋战一百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本单位各位领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标准,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对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我局“奋战一百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做好应急管理。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督促民爆生产经营等重点企业强化重点岗位作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有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