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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2-18 15:38:09


各有关企业:

  现将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见省厅《通知》中附件 2,一式6份,4份报梅州,2份存档)和电子版(可编辑版及加盖公章的 PDF版)报送至我局信息化与数字软件服务业股,待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合格后再通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联系人:蒋丽兰、曾美娥;联系电话:3322262;邮箱:xnxxglg@163.com)

  附件: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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