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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发布2021~2022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工作申报指南的通知

浏览次数:1352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11-03 14:57:06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1~2022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工作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或已经形成服务业绩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于11月30日前在省网上办事大厅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进行申报,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我局科技规划股。(联系人:谢爱芬、杨霄,联系电话:3310507)


  附件:关于发布2021~2022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工作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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