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09 11:15:31 |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稳外资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支持外资企业扩大利用外资。根据《关于申报兴宁市2021年稳外资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兴宁市2021年稳外资奖励资金拟支持项目表(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外资外贸投资促进股(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中133号)书面反映。(联系人:李铭慧,电话/传真:3310510,邮箱:xnwjtj@163.com )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