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9-29 16:05:17 |
各有关企业和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2023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工作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2〕1315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且具备完成能力的有关企业和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局科技规划股。(联系人:谢爱芬;电话:3310507)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2023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工作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2〕1315号)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