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21 09:34:08 |
各有关单位:
现将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10月26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8份)和电子版于10月25日前报送我局产业发展与民爆股。(联系人:蔡淡瑜,陈宇锋;联系电话:3336382;邮箱:mzxnmb@163.com)
附件:1.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工作的通知(梅工信产业〔2022〕25 号)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