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20 11:24:42 |
各有关企业:
现将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需变更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动申请变更,并于8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4份、电子光盘1份)报送至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股(联系人:范玉梅,曾新苑;联系电话:3332307;邮箱:xnkgswjsg@meizhou.gov.cn)。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