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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3 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 22 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20 11:24:42


各有关企业:  

  现将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需变更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动申请变更,并于8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4份、电子光盘1份)报送至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股(联系人:范玉梅,曾新苑;联系电话:3332307;邮箱:xnkgswjsg@meizhou.gov.cn)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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