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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兴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05 16:05:1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梅州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进我市工业、农业、医疗等领域的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兴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内容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创造性和适用性,对本单位或行业发展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二、鼓励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自主创新和推广应用。

  三、项目实施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项目所需要的资金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详见附件1)。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请于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我局社会发展科技股,(联系人:杨燕浩、范梓霖,联系电话:3322601,邮箱xnkgswsfg@meizhou.gov.cn)


  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2.兴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书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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