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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科工商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27 09:30:41


  今年来,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兴宁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兴宁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建立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和管理依法治理工作,不定期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和研判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推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干部学法,提升法治意识,建立了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制定年度学习工作计划,不定期开展学法活动。专题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法考试平台、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学习强国、“兴宁普法”微信等网络平台参与法律法规学习,参与知识竞答考试等。2023年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法2次,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100%,营造全员学法的良好氛围。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三大抓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亲自抓。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是抓学习。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权责清单等内容。同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要依法行政,不干预司法,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是抓落实。通过不定期召开部门负责人工作会议,指导各业务部门下乡入企落实普法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出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诉讼案件前,充分征求法规部门意见,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依法决策。2023年,我局主要负责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2023年度贯彻落实《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贯彻落实《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体现在:

  (一)认真学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各股室按时间节点,向业务范围内企业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等10多项有关工业、商务和科技方面法律法规,督促企业依法生产、守法经营。通过摆摊设点、法律咨询、网络宣传、图片展示、播放视频、派发资料等形式向局机关干部和企业群众宣传民法典、宪法等有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促进企业和职工知法守法用法,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

  (二)强化文件审查,规范决策行为。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行政处罚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目前我局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共4个,拟清理失效政府文件1个。

  (三)加强执法信息管理,确保权责统一。全面梳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16项:其中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7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6项:其中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1项。明确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和对应责任事项。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更新我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提交行政执法事后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检查信息6条。加强执法证管理,及时办理9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换领、注销工作。

  (四)推进常态执法,督促企业依法经营。我局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落实常态化执法检查,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部门随机抽查和联合抽查,不断加大抽查力度和频率,强化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今年来,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9个,建立检查对象库5个,梳理检查对象23个,对民爆行业、拍卖等行业企业开展随机抽查,抽查企业3家,公开检查结果3个;牵头开展新车销售市场监管、二手车市场监管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联合抽查,抽查企业5家,公开检查结果5个,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五)配合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按照省、梅州、兴宁等文件通知的要求,全面梳理我局在政务服务系统(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1项)进入梅州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工作,同步在政务服务系统后台优化调整。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等政务服务改革,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梅州推行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实质性服务,不断完善“二次统筹”工作,确保“双百”工作质量和实效。三是协调有关股室完成14条12345热线工单事项处理,群众大部分满意。四是每周不定期抽查局机关干部职工粤政易活跃情况,并做好台账记录。五是深化放管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每日、每月准时报送工作台账、信息及后台录入、更新工作。

  (六)不断深化惠企暖企行动。我局各部门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我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聚力服务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梅州和兴宁市领导挂点服务企业、每月分析调度等工作机制,将全市86家规上工业企业、3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17家拟培育上规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深入走访调研,以“店小二”式精神服务企业开工、建设、投产、经营全过程,全力解决企业发展难题,组织技术改造、专精特新、融资对接等培训辅导15场,服务企业近906家次。积极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解决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融资难题,充分发挥我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作用,鼓励引导银行增信和放大贷款。

  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存在问题有:一是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新的发展形势与新的工作要求下,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的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依法行政和兼顾效率方面仍需找到更好的平衡点。二是个别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自觉性不够,不能全面熟练掌握职能股室的法律法规。三是缺少专业知识培训以及实操训练,执法文书的规范填写和案卷的整理工作有待加强,执法队伍素质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四是普法学习教育存在不足。干部队伍法律知识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接下来,我局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加强法律理论武装。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继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科工商务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二是持续加强普法责任落实。认真抓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相关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加强审批与监管的协调联动,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质量。四是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流程和文书填写,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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