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09 10:06:14 |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公开性和有效性,现就《兴宁市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低效用地认定和处置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为期7个工作日,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受理单位: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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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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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兴宁市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低效用地认定和处置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