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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广泛征求《兴宁市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低效用地认定和处置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09 10:06:14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公开性和有效性,现就《兴宁市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低效用地认定和处置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为期7个工作日,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受理单位: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地址: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中科技中心大楼

  邮编:514500

  电话:0753-3332307(技术改造与创新股)/0753-3310516(传真)

  邮箱:xnkgswjsg@meizhou.gov.cn

  附件:兴宁市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低效用地认定和处置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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