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03 11:18:38 |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市府函〔2024〕126号)要求,我局对现行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评估。现将清理结果公示如下,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清理依据
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4〕205号)及《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市府函〔2024〕126号)要求,重点对文件时效性、合法性及与现行政策的协调性进行审查。
二、清理结果
拟宣布失效文件:《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加快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兴市府〔2020〕32号)
三、意见征集
现就上述清理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反馈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
联系电话:0753-331098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电子邮箱:xnkgswfgg@meizhou.gov.cn
书面来函:兴宁市科工商务局(地址: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中科技中心大楼,邮编:514500)
附件:
2.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加快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