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04 11:26:35 |
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政策统一性,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发布兴宁市支持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兴科工商务〔2024〕4号)、《关于发布2023年度兴宁市支持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兴科工商务〔2024〕5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关于发布兴宁市支持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2.关于发布2023年度兴宁市支持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