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29 17:00:00 |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等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兴市府办〔2022〕7号)文件相关条款已不再适用,拟决定废止,现征求公众意见。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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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3-333638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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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来函:兴宁市科工商务局(地址: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中科技中心大楼,邮编:514500)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