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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林业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07-14 17:05:47

半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振兴发展大局,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全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林业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林业工作情况

(一)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一是森林碳汇工程我市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36000亩,投资2880万元,工程已于5月中旬全面完成种植。二是生态景观林带工程。我市2017年对新建的梅河兴畲高速(兴宁段)和兴华高速(兴宁段)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2000亩,投资200万元,工程已于5月中旬全面完成种植。三是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我市2017年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省级示范点建设任务4个,投资80万元,各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省级示范点建设均按规划要求实施,重点规划在休闲广场、村庄主干道、河道两边及庭院绿化种植,现已全面完成种植任务。四是森林抚育工程。我市2017年森林抚育建设任务37.05万亩,总投资3893.95万元,其中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10.78万亩,中央森林抚育建设26.27万亩。至目前,已完成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面积3万亩、中央森林抚育面积6.5万亩。

(二)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大造声势,营造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据统计,上半年共发送森林火险信息和提示3万多条,清明期间发出共建绿色家园、倡导文明祭祖倡议书20多万份,发放兴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和有关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通告15多万份。二是加大基础投入。投资280多万元,开设防火隔离带280公里;投资90.7万元,建设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23个,至目前已完成罗岗白鹤仙师和永和鸡鸣山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其余21个监控系统正在选点建设中,计划于2017年10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推进广东省原中央苏区梅州西片森林火灾高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至目前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待实施。三是强化火源管理。加大护林巡查监管和违规野外用火查处力度,重点加强高火险天气和重大节假日期间野外火源管控,清明期间全市共设森林防火检查点345个,每个检查点安排人员值守,从严防范山火发生。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是加大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森林公安队伍力量,加大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至6月底,我局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25宗,查处18宗,案件综合查处率为72%,其中林业行政案件受理18宗 ,查处12宗,没收木材5.02立方米,罚款及木材变价14.0052万元;立刑事案件7宗,破获6宗,处理违法犯罪人员6人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警力615人次、警车205台次,收缴野生动物410只(条),其中野生鸟类15只,蛇类(蟒蛇)3条,蛙类392只,拆除捕鸟网100多张,并将所收缴的野生动物全部放归大自然。二是加强林政资源管理。推进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连续清查工作,已完成森林资源外业调查4204.7公顷和44个连清点的详细核实工作。严格林木采伐限额管理,依法、依规审批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至6月份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49份,采伐面积252.83公顷,采伐总蓄积14359.27立方米。三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加强我市81万亩松林的松材线虫病监测防控和马尾松毛虫检测防治,累计用药白僵菌2吨、阿维苏云菌100公斤;逐步完善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和各个固定测报点标准地建设,全市设立28个固定测报点标准地;不断加强种苗产地检疫和木材产地调运检疫,完成对辖区内寄主开展南洋臀纹粉蚧、红火蚁等外来有害生物的调查。

(四)强化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按照省、梅州市关于化解山林矛盾纠纷专项行动部署,市山调办会同市委农办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指导推进我市山林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工作。上半年共接访上访群众28人次,新受理山林纠纷5宗,处理山林纠纷2宗,面积236亩。

(五)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一是按照上级关于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入户核查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会同各镇(街)认真开展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落实情况的入户核查抽查工作,完成抽查18个镇(街)54个村。二是及时更新全市103.39万亩生态公益林、54000个补偿户信息,推进集体大户拆分到户工作,实现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由银信账户一卡通。

(六)义务植树工作。我市2017年新建刁坊贵峰义务植树基地1个,全市参加义务植树活动50多万人次,义务植树178.5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7.3%。

二、下半年林业重点工作安排

(一)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强化森林抚育。一是认真抓好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作业设计,11月底完成招投标,至2018年4月底前完成种植任务。二是认真抓好2017年新造林的后续抚育,计划9-10月份对碳汇林和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建设新造林进行后续抚育,提高造林质量,确保造林成效。三是认真抓好26.27万亩中央森林抚育和10.78万亩省级碳汇林抚育建设,确保到8月底前全面完成抚育建设任务。

(二)加大管护力度,保障森林资源安全。一是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继续在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基础投入、健全机制等方面狠下功夫,制定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培训方案、应急预案,推进森林防火责任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二是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将警力下沉到执法组,实行领导挂点、干警包镇包片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重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破坏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案件侦破力度,提高案件破案率,通过依法严肃查处一批、警示教育一片,切实维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三是加大林政资源管理力度。配合推进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连续清查工作,认真做好林木采伐调查设计和计算工作,确保我市森林资源消耗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三)加强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和生态公益林管理,维护林区稳定。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完善林权争议调处工作机制,遵循书面受理、按时告知、及时调解、依法裁决、提前应诉等程序;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加强对突出纠纷问题的排查分析,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切实维护林区稳定。二是结合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认真做好生态公益林小班数据更新,确保将生态公益林补偿信息要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

(四)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按照省、梅州市关于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要求,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批复,我市根据省的修改意见并结合实际,逐一对照补充完善并已报梅州市林业局审核无意见。目前,我市的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已报送市委、市政府审定,将参照中央、省和梅州市的方式印发实施,确保到2017年底前顺利通过省的验收和评估。

兴宁市林业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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