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梅州市和兴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形成兴宁市林业局权责事项清理表,含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79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检查30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类85项,现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