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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兴宁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十八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作者: 林业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04-20 09:25:00

周志兵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增加护林防火工作经费,提高护林员工资的议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首先感谢你一直以来关心从事林业和护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关心基层护林员工资待遇问题,我市林地面积较大,巡山护林工作任务艰巨,长期以来,我市基层护林员按照上级林业部门工作部署,默默无闻地做好林地、林木保护和护林防火工作,为确保我市生态安全作出较大的贡献。

二、我市林业用地面积205万亩,有林村345个,现有护林员565人,护林员的管理主要由镇级聘用,实行一年一聘用,护林员的待遇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基础工资:特别防火期每月610元(10月至次年4月),其他防火期每月210元(5月至9月)。资金来源主要由梅州市级下拨1320元,市财政下拨3451元,全年合计4771元。(二)省级专职护林员工资:省财政自2014年开始按各县(市区)有林地面积每5000亩配置一名专职护林员,每名护林员每人每月300元补助,我市现有有林地面积为187万多亩,省厅配置我市专职护林员374人,下拨专职护林员工资105.4万元。但我市实际护林员为565人,所以此项资金经请示市领导,按各镇(街道)有林地面积每亩0.51元拨付给各镇(街道),各镇(街道)再按每位护林员实际管护面积给予专款发放工资补助,平均每名护林员全年能领取省级专职护林员工资补助1860元。(三)为充分调动护林员巡山护林的积极性,我局积极想方设法,压缩节约各项费用支出,统筹各项资金用来提高护林员工资待遇。自2015年开始,增加护林员特别防火期的工资,每年的9月至次年的4月共8个月,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全年为1600元。综上所述,我市现有护林员市局下拨工资三项资金合计全年为8231元左右。据调查了解,大部分镇(街)在特别防火期都给予护林员适当的补助,基本达到200元以上,大部分镇护林员工资收入基本达10000万左右。虽然我市护林员工资待遇逐年有所增加,但与村干部待遇仍有一定的差距。

你的建议要求提高村级护林防火工作经费和护林员工资补助标准,代表了全体村级和基层护林员的心声。对于提高护林防火经费和护林员工资待遇,我局会积极主动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反映,争取上级部门给予支持解决,同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争取市委、市府的重视,加大对护林防火经费的投入,特别是村级护林防火经费投入和护林员工资待遇的问题。下来,我局会将你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想方设法,多渠道、多途径,争取早日解决护林员待遇偏低和村级护林防火经费投入较少问题。同时我们也会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倾听代表们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打造秀丽兴宁,生态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兴宁市林业局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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