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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林业局关于公开遴选兴宁市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23 17:37:35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林地一张图),我局计划投入20万元用于实施2023年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为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现需委托有林业调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兴宁市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兴宁市林业局将采用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兴宁市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监理服务

  建设规模:完成兴宁市2023年林草湿调查监测的图斑监测、样地调查、质量管控、数据库建设、统计分析等任务。

  二、服务内容、要求及时间

  (一)服务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8号)等文件要求,对兴宁市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进行调查监测,主要内容包括林草湿调查监测的图斑监测、样地调查、质量管控、数据库建设、统计分析等任务,并做好数据汇交共享以及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协同衔接。

  (二)资格要求:林业调查资质丙级或以上。

  (三)服务要求:林草湿调查监测要严格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49号)通知执行。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规定和技术要求,服从我单位人员的管理,做好现场质量、进度、安全等工作。

  (四)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并验收。

  三、报价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具体工作任务,技术服务费用本次报价控制范围:20.00万-20.50万。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

  (二)报价含税费,税费由乙方自缴并提供发票;

  (三)本次技术服务报价最低者即为本项目的第一候选人。

  四、申报材料

  (一)资质证书(具备林业调查监理资质丙级或以上)。

  (二)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提供具备完成林业调查业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提供完成项目监理工作承诺书。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每日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兴城官汕路林业大厦兴宁市林业局二楼森林资源管理股。

  (三)报名方式: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兴宁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遴选方式

  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对比,通过对各公司的资信、诚信、工作业绩、专业团队、报价等方面进行评选,择优选取一家监理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3-335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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