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46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02 11:29:51 |
兴宁市叶塘镇如通木材加工厂在前期未通过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企业资格认定后,按照评审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完善了疫木安全利用的相关措施、设施设备以及管理制度,并再次提出了申请。我局于2024年8月1日重新组织了专家和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技术评价,专家组出具了《兴宁市叶塘镇如通木材加工厂认定为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的技术评价意见》。经研究决定,拟将兴宁市叶塘镇如通木材加工厂认定为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向兴宁市林业局提交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0753-3353015
附件:兴宁市叶塘镇如通木材加工厂认定为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的技术评价意见-Scan.pdf
兴宁市林业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