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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宁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70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06 15:36:3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6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8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面有序开展巡察整改

  (一)迅速部署,统一认识。巡察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推进落实整改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全体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巡察反馈后,局党组迅速制定了《中共兴宁市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对照问题建立清单,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总结成绩,查摆不足,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完善机制,狠抓落实。为抓紧抓快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局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对整改工作进度、质量、效果情况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党组会议研究解决。同时,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构建“长久立”的机制,建立健全各方面制度,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制度完善的过程、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林业事业发展的过程。

  二、坚持抓细抓严抓实,深入整改巡察反馈问题

  第一方面问题: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1.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从思想上做到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传达,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和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安排专人做好记录,收集整理局党组和各支部的会议记录以及学习台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三是加强对下属各支部指导督促,安排定期组织检查各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台账,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各支部坚持问题导向,对第一议题台账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好第一议题台账。

  2.对落实党内政治要件有差距,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完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领导同志带头亲自抓,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落实会议传达学习的同时,强化调研和落实,做到“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

  二是规范管理政治要件台账,查缺补漏,将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等内容纳入台账管理。同时,做好2024年政治要件台账,在列传达学习的同时,列清楚采取的具体举措、取得的具体效果,将台账进行动态更新,逐项跟进,将政治要件落地落实。

  三是落实专人管理,明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指定一位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办公室同志担任台账专管员,定期更新完善好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落地见效。

  3.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按照党组会议记录要求,杜绝出现撕毁和粘贴的情况。

  二是对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本,统一使用市委组织部的党组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内容。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4.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印发《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调整更新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压实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加强对各自分管部门和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

  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会议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报告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5.对“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印发《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调整更新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党组成员组成,成员由各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意识形态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局党组会议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要求各班子成员要加强风险研判和防范力度,分析研判各自分管领域近期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等内容。

  三是加强对业务人员意识形态相关培训,提高业务人员专业素养及能力,及时掌握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情况并做好整理归档。

  6.对“理论学习成效不够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结合林业实际,中心组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研讨,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

  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印发《兴宁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认真做好学前准备、学中组织、学后督查工作,确保理论学习有成效。

  7.对“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更新保密领导小组,落实保密工作责任。

  二是完善涉密人员管理,组织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组织涉密人员学习保密法律法规、保密知识及技能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三是对规范涉密资料进行严格管理,建立涉密资料登记、借阅、归还等管理工作建立制度,严格控制涉密资料的流转范围和使用权限,保密柜存放涉密资料。

  (三)助力“百千万工程”建设作用发挥不足

  8.对“‘绿美’工程重建轻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督促新圩镇双头村委及时对公厕和休憩广场垃圾和杂草进行了清理,同时,制定了管护制度,加强公厕保洁,落实责任人。

  二是成立了4个林业工程项目督查组,持续做好“绿美”工程后续管护监督工作。

  9.对“生态治理修复工程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全面种植复绿和山岩水库周边、淹浸区以上区域裸露山体。

  二是根据合同约定,按实结算种植面积。

  三是对复绿效果不佳的地块进行苗木补植并落实追肥抚育工作,进行松土、追肥、补播草种、葛根等。

  10.对“绿美兴宁生态建设‘打折扣’”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径南镇浊水村村道及沿山两侧绿化建设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二是按照《梅州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林业工程项目督查组的通知》要求,做好绿美兴宁生态建设项目质量监管工作。

  三是《径南镇浊水村村道及沿山两侧绿化建设项目》未验收前,林业局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并检查养护质量;待该项目验收结束后,林业局协调属地镇村对该项目后续的日常养护管理。

  (四)行政审批事项效能和服务质量不高

  11.对“行政许可重审批轻监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兴宁市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和批后监管。

  二是成立林木采伐批后监管巡查工作小组,落实监管责任。

  三是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要求,已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复绿工作,后期由林业部门指定验收单位进行验收。

  12.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已制定《兴宁市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明确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形成具体操作规程,确定抽查时间及比例,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与覆盖面,确保按时完成抽查工作。

  (五)行政执法工作乏力

  13.对“执法管理环节出现‘真空’现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召开整改专项研讨会,统一思想,提升认识,形成合力,制定完善整改方案。

  二是多次组织人员对存在问题的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深入整改落实,逐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每家企业照单限期整改完善;对2019年-2020年生态公益林采伐未进行更新改造的业主进行“社会信用制度管理”列入林木采伐诚信较差对象,对其所有林木采伐的申请进行严格把关和进行公示,并要求提交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管理条例”的承诺书。鉴于生态林采伐迹地已桉树成林,待桉树成熟采伐后列入林业工程改造项目。

  三是要求每家企业必须完善木材购销台账记录,并提供相关的木材采伐证书,要求企业全面提高加工厂内的消防安全生产意识。

  14.对“指导镇级林业执法力度疲弱,对超量采伐案件,林业主管部门没有尽到指导镇级执法责任”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加强对兴宁市林木采伐失信企业重点监管,对其以后所有林木申请采伐进行最严格、最严肃的审查,并要求企业必须提交“依法依规采伐林木承诺书”。

  (六)履行林业职责不够到位

  15.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以市林长办名义印发通知,要求各镇(街)林长办全面做好镇(街)林长巡林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做好巡林台账、专项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材料,保障林长巡林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每月收集、汇总镇(街)级林长巡林资料,持续推进林长巡林工作。

  16.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督促黄陂镇政府对黄陂镇社区圩尾下三级古树樟树旁的电线、广告牌和堆放垃圾等进行拆除和清理。

  二是加强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1.落实管护责任,与各镇签订了《兴宁市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书》,落实每株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人和监管责任单位,严厉制止对影响古树生态的现象(挂电线或广告牌、堆放垃圾等);2.落实巡查工作,乡镇对一级古树至少每三个月巡查一次、对二级古树至少每六个月巡查一次、对三级古树至少每年巡查一次;3.做好抢救复壮工作,加强对古树名木日常的观察、检查,发现病虫害、生长环境变化和倾斜等情况,及时实施喷药、修剪、放肥等抢救复壮措施;4.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工作,利用媒体宣传古树名木意义、开展古树名木科普宣传活动、印发保护古树名木倡议书、实地到户宣传等工作。

  (七)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开展工作有差距

  17.对“常态化监督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将神光山森林公园的动、植物的病虫害调查、监测和预防工作纳入神光山日常管理工作中,进行常态化监督,今年已完成四次对薇甘菊的治理、清砍松材线虫树清理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规定,并做好建档工作。

  三是定期开展对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并建立档案,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

  18.对“生态公益林林地审批制度不够健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健全生态公益林林地审批制度,根据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对主管部门提供的征占用公益林林地认真审核,已协助森林资源管理股办理上报公益林林地征占用事项。

  19.对“自然保护地指导监督检查工作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再次核查更新每个点位实际情况。

  二是加强巡查监管整改点位。

  三督促、协调、配合属地镇人民政府完成整改点位核查、销号相关工作,已完成销号。

  (八)信访事项办理质效不高

  20.对“信访事项工作台账不够完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兴宁市林业局信访工作制度》,在党组扩大会上向业务股传达相关措施,并下发相关文件给各业务股研阅学习。

  二是办公室专职负责信访的干部重新对新一年信访台账进行核对,对遗漏信息进行补充。

  21.对“闭环管理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办公室进一步要求工作人员按照《兴宁市林业局信访工作制度》处理信访案件,做到每一关键环节“无缝衔接”,仔细核对归档材料,及时查漏补缺。

  二是已加强对信访案件的登记整理,确认归档资料的完整性。

  第二方面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22.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落实防范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层层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股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林业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进行分析。

  23.警示教育缺失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组织召开林业系统警示教育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会,各支部分别开展集中学习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运用好这些典型案例,把典型案例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活教材”,更好发挥警示教育的作用。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引导党员、干部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自觉用党的纪律规矩规范约束自身言行。

  24.述职述廉不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按照述职述廉要求,每年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严谨述职述廉。

  二是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述职述廉要求,已完成2024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25.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已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剖析材料。

  二是把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形成了整改清单,已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

  三是已对雷同人员进行谈话,避免此现象再次发生。

  第三方面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26.“报销单据审核不严格,佐证材料不齐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加强排查经费收支的领导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

  二是重新完善《兴宁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杜绝“白单”支出,严禁大额现金支出,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

  27.“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制定了《兴宁市林业局关于规范误餐补助费报销手续的通知》,已收回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误餐费。

  二是强化财务行为,规范单位资金划拨,加强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完善报账手续。

  三是高度重视财务工作,分管领导分别与财务股负责人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28.“报销“三公”费用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文件要求执行,严格实行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接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超陪同接待。

  二是规范使用公务车辆,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时效跟踪,确保杜绝租用局内部人员车辆的情况发生。

  29.“驻镇帮扶干部补贴发放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报账手续。

  二是已收回多发的驻镇帮扶干部补贴。

  30.“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补录固定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二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登记工作,确保重点台账落实到位。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

  31.“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物资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指定专人管理物资,明确管理人员职责。

  二是制定《兴宁市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完善出入库台账登记,从2024年8月起按照规范填写,明确物资名称、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等信息,并由领用人、经办人签字确认,每笔物资的出入库都有详细记录。

  三是对仓库进行了两次安全检查,对台账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对下属单位财务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

  32.“神光山森林公园”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印发《兴宁市林业局关于加强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各下属单位已根据国家会计法律制定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规范下属单位财务管理。

  二是高度重视下属单位财务工作,加强谈话提醒,分管领导与神光山管理中心负责人谈话,神光山管理中心负责人与财务、办公室负责人分别谈话。

  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坐支现金、白单报销现象。

  四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

  五是坚持经费控制、细分本单位支出费用,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度发生。

  六是制定电瓶车安全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电瓶车使用登记,同时加强电瓶车检测维保,保障电瓶车的安全使用。

  七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重新清点固定资产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八是加强项目工程管理,已补齐防火清杂费用预算、结算书。

  33.“林业科学研究所”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印发《兴宁市林业局关于加强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兴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财务管理规定》;组织财务人员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规范下属单位财务管理。

  二是高度重视下属单位财务工作,加强谈话提醒,分管领导与林科所负责人谈话,林科所负责人与财务、办公室负责人分别谈话。

  三是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完善报账手续。补齐报销单领导审核,经手人、证明人签名,完善报销流程,做到每报必审,经手人、证明人齐全。

  四是规范公务用车,将公车纳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集中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统筹调度,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登记报批制度。公务车确实无法满足公务使用的情况下,将通过第三方租赁市场购买用车服务。

  五是制定林科所财务管理规定,明确餐费报销制度,干部职工下乡误餐补助须经专人审核,由所长审批,误餐补助需凭出勤表、派车凭证、用餐收据或发票为依据报销。

  六是选人用人应由林业局党组研究讨论同意,并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方可聘请临工人员。

  七是加强培训提升财务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认真做好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对于单位统一购买的财产物资,建立财产物资账册,实行专人保管,批准使用。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及解决办公场所,林科所全体干部职工经讨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八是将财经纪律学习内容纳入常态化学习计划,不断提升财务工作能力;积极着手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账务,确实有困难无法自行处理的也积极寻求上级财务部门的帮助。

  34.“石壁林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印发《兴宁市林业局关于加强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各下属单位已根据国家会计法律制定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规范下属单位财务管理。

  二是高度重视下属单位财务工作,加强谈话提醒,分管领导与石壁林场负责人谈话,石壁林场负责人与财务、办公室负责人分别谈话。

  三是严格审核,完善报账手续。补齐报销单领导审核,经手人、证明人签名,完善报销流程,做到每报必审,经手人、证明人齐全;规范资金出入,做到银行来往。

  四是整改聘用合同工无合同和签订合同不严谨问题。收回多付给临聘人员的工资。同时,加强临聘人员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全面核查聘用人员合同,确保严谨、规范签订和执行合同。

  五是对购入固定资产应做到及时入账,做好固定资产年度盘点清查,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六是已整改账簿无名称、负责人、会计主管姓名等问题,针对现金出纳账无方向、未做到日清月结问题,加强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规范会计账本使用,规范记账。

  35.“铁山林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印发《兴宁市林业局关于加强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各下属单位已根据国家会计法律制定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规范下属单位财务管理。

  二是高度重视下属单位财务工作,加强谈话提醒,分管领导与铁山林场负责人谈话,铁山林场负责人与财务、办公室负责人分别谈话。

  三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梳理报销流程,规范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做到单据合法合规,已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票据内容进行报销。

  四是2024年4月开始已经按实际用电量的发票实报实销。

  五是收回2023、2024年度茶山承包租金。

  六是规范单位的误餐补助发放和资金划拨,认真检查以前的规定执行情况,及时整改,严格按相关规定发放误餐补助。

  (四)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3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根据上级指引,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规定动作,严格规范及时准确记录民主评议党员的各项内容,完整学习理解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和程序,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政治认识,并由专人负责党支部会议记录工作情况,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详实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得票等具体情况,做好台账资料整理和保管。

  37.“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已督促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明党内政治生活的纪律,确保党员认识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

  38.“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全面整理党员档案,已对遗漏的相关材料补全信息。

  二是认真做好查缺补漏发展党员材料,对今后发展党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能力。

  39.“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加强对各支部的检查监督工作,督促各支部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开展活动前提交计划表经林业局党委审批后方可开展党日活动。

  (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

  40.“提任干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干部提拔任用相关文件,重新修订完善《林业局股级干部选拔制度》,对之前提拔的干部完善相关手续,查漏补缺;对之后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进行。

  41.“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林业系统中青年干部的锻炼和培养,选派了1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举办绿美兴宁生态建设专题培训班。

  二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知事识人、依事择人,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敢于担当的公务员敢于提拔任用,不断优化和充实人才队伍。

  42.“任职人选资格条件把关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相关人事管理制度。

  二是免去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六)落实巡视整改不够到位

  43.“铁山林场与潮州市大仓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租赁期限未完成更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预计2025年9月份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7月、11月请代理律师进行法律诉讼,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租赁期限为20年。

  二是在2025年9月合同到期后,铁山林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租赁期限进行变更。

  三、标本兼治持续用力,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党组中心组、党支部会议、党员干部大会等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为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责任担当,要求林业系统各党组织、每一个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新时代奋力开创林业工作新局面。

  (二)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巡察整改方案,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压实巩固当前整改工作成效,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断完善局党组在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不足和薄弱环节。

  (三)注重标本兼治,确保推动林业各项工作发展。局党组将把抓好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和推动林业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充分发挥好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事业发展的过程,转化为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过程,以更大力度推动绿美兴宁生态建设和“百千万工程”取得扎实成效,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兴宁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林业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353128;邮政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田街道官汕二路306号兴宁市林业局;电子邮箱:gdmzxnlyj@163.com。

            中共兴宁市林业局党组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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