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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07-04 16:43:15

兴宁市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梅州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总结我市历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全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和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活动,制定兴宁市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方案。

一、主题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聚焦贫困人口,助力攻坚脱贫。

(二)主要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梅州市党委、政府确定的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的目标任务,通过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力争今年全市捐赠总额不低于去年水平,用于帮扶我市建档立卡的相对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奔康。各级各单位募集的款项主要用于各地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确保贫困人口、共享改革红利。

二、召开有关行业、系统座谈会

(一)召开重点、外资企业家座谈会,通报活动情况,发动捐款。(市工商联、工商局、经信局、外经贸局、中小企业局主办, 6月29日前完成)

(二)召开省属、梅州市属企业及民族宗教、团委、妇联、系统座谈会,通报活动情况,发动捐款。(市经信局、民宗局、团市委、妇联主办,6月29日前完成)

(三)各镇(街道),市直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要按照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扶贫济困日活动。

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

(一)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1. 开展爱心捐赠活动。6月30日前,市直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各级企、事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捐赠活动。(各级各单位负责)

2. 开展党员、团员、工会会员献爱心活动。结合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分别向全市广大党员、团员、工人发出倡议,开展党员、团员、工会会员献爱心活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教育局、总工会、团市委负责)

3. 开展社会组织扶贫助困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公益慈善组织发出倡议,动员、鼓励和支持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活动,为我市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作出贡献。(市民政局负责)

4. 开展社区扶贫募捐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各镇(街道)要在有条件的社区开展此项活动。(市民政局、各镇(街道)负责)

(二)开展扶贫开发对口帮扶活动。市直和省、梅属驻兴单位负有扶贫开发定点帮扶任务的部门、单位,要大力开展面向本单位、本系统的扶贫济困项目推介活动,积极开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市直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负责)

(三)开展访贫慰问活动。6月30日前后,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城乡贫困地区开展党日活动、党团组织生活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各级各部门负责)

(四)举行  6  30  扶贫济困日活动仪式。6月下旬举行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主要内容包括市领导作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讲话和市领导带头捐款。(市府办负责,民政局、扶贫开发局协办)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凝聚扶贫攻坚共识今年是全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第一年。通过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筹集资金,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对全面完成三年脱贫攻坚任务,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帮助城乡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二)加强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分级负责。各级活动办要认真抓好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今年活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职责分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把分工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强管理,规范捐赠款物使用。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活动,不得下达捐款硬性指标,不得搞硬性摊派或变相摊派,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捐赠款物,确保捐赠款物精准用于我市建档立卡的相对贫困人口,到户到人;各捐赠接受单位要严格执行《广东省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按当年实际接收的捐赠款额做好捐赠统计,并按照  谁接收、谁统计、谁使用、谁公开  的要求,及时做好捐赠接收及使用信息的公开,自觉接受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各级扶贫部门负责各级重点项目的指导和实施,引导各项扶贫资金有序、精准投放,并将到户到人帮扶情况登记造册,及时反馈给捐赠接收单位和捐赠者;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活动捐赠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捐赠款物使用安全、规范。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围绕扶贫济困日活动的主题和目标要求,要采取多种宣传报道形式,增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效应,扩大活动发动面和参与面,形成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到村到户进行采访,积极宣传报道各类扶贫济困先进典型事例。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积极营造浓郁氛围。

(五)加强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实施。为确保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到位、各项专项活动顺利实施,要切实加强活动的经费和人员保障工作。各级活动的媒体宣传、日常工作及开展系列活动费用由各级财政负责,不得在捐赠款项中列支,要抽调必要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切实加强活动的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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