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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兴宁市民买保险最高可获赔20万元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08-30 15:47:08

政府为兴宁市民买保险最高可获赔20万元

7月29日上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公司与兴宁市民政局在我局举行签约仪式,由财政出资160万元,为全市群众购买了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

这个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费用全部是由政府财政拨款的,主要针对因 自然灾害 造成人身安全损失的兴宁市户籍常住人口,保障对象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保险赔付,期限为2016年6月到2017年6月。

什么是自然灾害?所谓自然灾害就是暴风雨、雷击、山体滑坡、泥石流、不明飞行物坠落造成的人员伤亡。

办理要准备些什么呢?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符合保障的群众可通过市民政局、镇(街)民政办和村(居)委以及保险公司四种途径进行上报申请,也可直接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热线95518报案,上报时应提供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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