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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农村自治职能履行不到位的行政村进行摸底排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09-12 09:06:53

我市对农村自治职能履行不到位的行政村进行摸底排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我省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根据梅州市《2016年全市深化农村改革任务清单》(梅市农[2016]3号文)要求 创新山区农村治理架构,对农村自治职能有履行不到位的山区,科学调整和合理设置行政村、村民小组。 为此,市民政局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7月底开始至8月中旬对农村自治职能履行不到位的行政村进行摸底排查,对常住人口已大量减少,确实对自治职能履行不到位的山区行政村列出清单,便于日后进行科学调整行政村的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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