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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来兴验收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工作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09-18 10:41:09

梅州市来兴验收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工作

8月16日上午,由梅州市民政局、梅州市消防局组成的梅州市消防安全检查验收组在梅州市民政局副局长陈卫东的带领下,来到我市检查验收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工作。兴宁市消防大队熊超副大队长、民政局副局长曾志嫦等领导陪同。

检查验收组先后来到兴田街道司前街110号的寿星托老所、宁新街道侧思桥旁的宁新街道敬老院、坭陂镇陂兴路的爱心康乐园,对我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得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夯实消防基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目前,我市共有公、民办养老服务机构46间,其中市社会福利院、各镇(街)的20间公办敬老院、12间民办托老机构均已安装了消防系统并取得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我市大部份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消防安全达标,但仍有13间民办托老机构未安装消防系统,未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个别敬老院存在制度建设有待加强、消防设施不足、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

检查验收组严格按照民政部、公安部确定的11项重点和 十个有无 的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对我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验收组要求,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督办单位、督办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特别要督促未申请安装消防系统的13间民办托老机构,尽快申请安装,争取早日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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