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10-14 08:57:36 |
我局对养(托)老机构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梅州市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兴宁市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消除养(托)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我局于9月13日 — —9月14日,集中两天时间,对全市范围内养(托)老机构,包括市社会福利院、各镇(街道)敬老院、民办托老机构,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我局检查人员分两组,第一组由社会救助股人员组成,具体检查各镇(街道)敬老院;第二组由社会事务股人员组成,具体检查市社会福利院、民办托老机构。检查的范围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情况、消防安全防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及培训情况。
通过深入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整治,由点及面,全面降低城市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排查结果,针对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我局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对13间未办理养老许可证的民办托老机构定为 蓝色 的风险等级,要求他们进一步完善各类设备设施,尽快达到养老机构的标准,早日领取养老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