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11-21 08:55:59 |
我市核查2016年度优抚对象数据
日前,我局召集全市各镇(街)民政办负责同志及优抚股工作人员到局三楼会议室开会。会上,罗燕丽副局长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的通知〉》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安排部署我市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
此次核查的人员范围是市民政部门认定的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包括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 五老 人员、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核查时间集中在2016年10月17日至11月28日。
会议要求,各镇(街)要高度重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抽调专人,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同时,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数据核查与年审工作和宣传优抚政策充分结合起来,与解决重点优抚对象 三难 问题结合起来,加强与重点优抚对象的沟通和联系,增进彼此的信任和感情,推动全市 爱心献功臣 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