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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提前完成2015年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中的具体责任落实项目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5-12-11 08:57:29

2015年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42项具体任务中,由市民政局负责落实的有6项。

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把落实惠民实事作为头等重要工作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早谋划,周密部署,加大投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前完成了2015年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中的具体责任落实项目,以实际成效造福于民、取信于民。

一在保障底线民生方面。至今年6月,我市全面完成低保、五保和孤儿的提标工作:低保标准提高到城市从390元提高到430元、农村从250元提高到280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水平城市从334元提高到375元、农村从148元提高到173元;五保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5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孤儿供养水平集中供养从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40元、分散供养从每人每月7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0元。低保标准和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均超过省定目标。五保供养标准达到上一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上。

二在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方面。一是为80岁以上老人、60周岁以上困难群体(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及 三无 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二是将80-89周岁老年高龄补(津)贴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90-99周岁老年高龄补(津)贴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

三在户籍人口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方面。9月份,我局与财政局联合制定并向相关单位下发了《兴宁市免除户籍人口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方案》。《方案》中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从2015年9月18日起减免户籍人口殡葬7项基本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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