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19 16:43:50 |
2024年兴宁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梅州市委市政府和兴宁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推动兴宁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一是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最新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党组会议学习的第一议题,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使“第一议题”第一时间得到组织学习,第一时间得到贯彻落实,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民政工作,促进了学习成果的转化应用。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党组书记、局长孙伟权同志作专题辅导,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全局上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认认真真学,不断深化学习领悟,引导领导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充分利用机关及各下属单位LED屏幕、宣传栏、民政局网站、粤政易工作群,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和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认真制定年度专题学习安排,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重要内容,列出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等作为2024年度党组中心组重点学法内容。2024年,兴宁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共开展集中学法活动5次。
三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专题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既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更严格遵守党章党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共96人进行2024年度学法考试,考试合格率100%。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通过开展法治讲座、专题培训、年度学法考试等形式,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组织民政干部职工积极学习宣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民政法律法规规章。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一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亲手抓,制定了《兴宁市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民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推动落实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目标任务。三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由局党组集体决策。深入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机制,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应诉工作,确保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四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严格约束言行,坚持依法办事。同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局属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强化法治学习,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以及涉企“综合查一次”等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行政检查档案,定期梳理通报检查反映出的问题,加快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提高检查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截至2023年11月30日,我局共发生行政检查12宗,行政处罚5宗。
二是推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严格按照《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广东省民政部门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清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围绕违法实施罚款、违法设定罚款、违法“一刀切”执法、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过度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梳理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至2024年11月底,未发现相关问题。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为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我局制定了《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网上学习、自学等方式,对本单位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全员轮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本年度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2024年,我局共有5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新证申领1人,有1人因工作调动退出行政执法队伍注销执法证。目前,我局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共9人。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贯彻落实《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按省委、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及时清理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相关文件。
(三)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
我局根据部门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事项和法律依据,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清单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的公开公布和动态调整工作;先后梳理发布第一批高标准全流程网办事项3个、“跨域通办”高频事项13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二次统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行告知承诺、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持续深化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惠民信息平台等系统的推广应用,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四)切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我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兴宁市民政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兴宁市民政局2024年“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责任清单》《兴宁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一是围绕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切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断提高全民反奸防谍意识;开展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倡导公平竞争文化;开展“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让救助更温暖;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树立诚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持续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创新开展“结婚种棵树”中式集体婚礼、“树葬”等主题活动,宣传移风易俗、弘扬喜事新办、婚事简办的文明新风。2024年,我局共开展普法宣传84余次。
(五)加强政务诚信管理。
抓好“双公示”的督促检查,将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按时按质录入“双公示”信息平台,“双公示”达标率100%。2024年1月至11月,我局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87条,行政处罚信息5条。开展妨碍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制定《兴宁市民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目标,结合开展“零投诉”机关和“无信访”单位创建,常态化长效化开展矛盾纠纷线索排查化解和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推进重点业务领域信访问题化解,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安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实现依法治访和有序上访。
(七)深化政务信息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制,确保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促进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八)上一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度法治工作创新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2024年着重加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民政工作;着重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创新开展了“结婚种棵树”中式集体婚礼、“树葬”等主题活动扩大普法宣传效应;着重加强执法队伍的学习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网上学习、自学等方式,对本单位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不少于60学时全员轮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水平。
五、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理念和服务意识尚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意识需进一步增强,更多地侧重于本职业务学习,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系统。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深层次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和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普法宣传的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日常普法工作开展过程中,规定动作虽已按照要求完成到位,但仍存在法治宣传教育不够入脑入心、成效不够理想的问题;宣传覆盖面也存在局限,侧重于城市地区,对农村偏远地区的普法宣传力度不足,对困难群众、留守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群体的宣传力度还不够。
三是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提高。虽本年度着重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但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距离,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矛盾、化解风险的意识还有待提升。
六、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法治兴宁,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兴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是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坚持学法用法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继续强化法治宣传工作。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有序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积极做好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同时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扩大民政法规政策知晓度。
四是继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优化办事流程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增强群众对民政服务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