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兴宁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作者: 民政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05-18 11:50:00

兴民函〔2017〕第 12 号(B类)

关于对兴宁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罗文立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扶持社工组织的发展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非常好,社会工作的发展需要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大力支持。我局作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社会工作。

一、领导重视。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机构,指定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在人、财、物上给予保障。一把手带头学习社工方面的知识,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兴宁市社会工作的发展规划,积极支持和指导开展各项社会工作。

二、出台制度。我局制定了《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暂行规定》,鼓励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职务晋升和岗位聘用时,对获得社工资格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和聘用。

三、外出取经。2014年10月10日,我局组织民政系统的6名社会工作师前往梅州市社会工作服务开展较好的梅江区,在梅州市民政局社工办、梅江区民政局有关领导带领下,参观学习了梅江区江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和慈爱颐养院的社工工作经验及开展具体方式方法。通过学习考察,我们的社工师从实务中增长了知识,懂得了一些社会工作的操作方法,为日后兴宁市社会工作的发展积累了经验。

四、注重宣传。2015年的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期间,我局组织兴宁市社工委、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市善小助学协会、阳光义工协会、小鱼义工协会以及7家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以幸福兴宁,社工同行为主题,参会人员围绕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社工和义工联动、开展和发展兴宁市社会工作等议题发言。2016年3月15日的第10个国际社工日到来之际,我局积极配合梅州市民政局在兴宁市会展中心举办梅州市2016年岭南社工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爱心义卖、社工活动介绍和知识宣传等活动。近二年的岭南社工宣传周,我局除开展以上活动外,还在兴宁城区及各镇(街)悬挂横幅、邀请新闻媒体报导、组织社工及义工开展具体服务等方式,传播和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升社会对专业社工的知晓度和认同感,营造关心支持、理解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好氛围。 2016年12月6日,兴宁市社会工作现场推进会暨兴宁市蓝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揭幕仪式在宁新街道办德爱街兴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举行。出席仪式的嘉宾有梅州市民政局社工办负责人、梅州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负责人、梅州市各社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兴宁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兴宁市委宣传部、兴宁市公安局、兴宁市人武部、兴宁市财政局、兴宁市人民法院、兴宁市检察院、兴宁市发改局、兴宁市教育局、兴宁市体育局、兴宁市广播电视台、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兴宁市妇女联合会、兴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兴宁市工会、兴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兴宁市人社局、兴宁市司法局的领导,兴田街道办、宁新街道办、福兴街道办分管民政工作领导,各镇、街道办民政工作负责人,兴宁市民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民政系统全体社工,兴宁市有关社会组织负责人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共150人左右。此次推进会,给兴宁市以及梅州市民政起了一个引领带头作用。

五、加强培训。为提升社会工作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增强社工的凝聚力,我局积极配合梅州市民政局,广泛发动兴宁市各社会组织、各社工机构参加2016年11月18日、19日由梅州市民政局在兴宁市举办的梅州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第二期)培训班的培训学习。各社会组织、各社工机构热情高涨,报名人数较多,培训班不得不分两期举行。我局鼓励我市部分专业社工参加省民政厅从今年2月份开始实施社工专才培训计划系列培训。

六、调查摸底。2017年1月,梅州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与兴宁市民政社工办联合组织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调研,此次调研发放问卷70份,回收问卷70份,有效问卷69份。调研情况分析:1、调研对象男女比例基本持平,大专及以上的文化程度占七成以上,职业主要集中在教师、自由职业、个体户、社工和医生。2、超过一半以上的调研对象认为对社工不了解、社工机构少、社工专业性不高,他们需要社工知识普及、外出学习珠三角先进经验、社工机构建设与运营和项目指导的服务,主要希望梅州市社会工作联合能提供社工知识培训和指导、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珠三角等地社工先进经验、扶持社工机构建设和社工项目研发、实施及指导的服务。

七、携手合作。2017年3月24日下午,我局与梅州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举行了牵手计划项目签约仪式。梅州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与兴宁市民政局携手合作,对兴宁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扶持和指导,重点培育骨干示范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协议规定,2017年至2020年,梅州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将组织本地优秀社工服务机构和珠三角地区资深社工,一对一牵手兴宁市刚起步的社工服务机构,共同设计和完成社工服务项目。牵手计划项目通过定期、持续的指导和扶持,传授服务和技术知识,带动梅州市本土社工人才能力提升和社工机构发展。

八、落到实处。我局对我市第一家民办社工机构----宁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给予1.5万元的奖励性经费资助,为蓝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供免费的办公场所。我局积极扶植社工服务机构的成立,去年以来,先后成立了宁江、蓝天、齐昌、博爱、阳光等五家社工机构。去年底,我局积极发动全市20个镇(街)申报粤东西北地区双百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目前,罗浮镇、合水镇、兴田街道办事处、坭陂镇已经取得了这个项目,现已招聘了21个专业社工充实其中。我局通过向教育局、社工委、妇联、法制局等有关单位发放《通知》、在兴宁市电视台登公告等形式,积极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今年的社工证书资格考试。我局的一些公益性服务类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向社工机构转移,如宁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了兴宁市养老机构账号创建、信息采集和录入项目,蓝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了广东省儿童全面保护及服务体系提升试点项目,等等。

兴宁市社会工作逐步从少数部门、少数组织向多部门、多组织合力推进发展,从老人服务领域向青少年服务、社区发展等领域拓展,从少数人群享有向广大居民共享覆盖,逐步向专业化、人性化、现代化和深受群众欢迎的新型社会服务业务方向发展。

展望未来,我们的工作方向是:

一、利用民政系统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系统内的社工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做出成效,以点带面,向外拓展。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相关部门和民众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

三、抓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兴宁市社工人才远远达不到实际的需要,在十三五时期,我局将按照民政部的lsquo;十三五rsquo;时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要占总人口比例达到千分之一的要求,努力培养社工人才。

四、抓好组织网络建设,培育民间社工组织机构。

五、组织和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投身社会工作。

六、建立三社联动运行机制和专业社工+义工模式,探寻本土社会工作专业建设道路。

发展社会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时代的需要。让我们携手并肩,牢记宗旨、勇担使命,为谋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专业智慧与力量,为兴宁市社会工作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兴宁市民政局

2017年5月15日

联系人:吴甫石 电话:0753-3261085

抄送单位:市政协提案委办、市府办建议提案股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市直属单位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