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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兴宁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作者: 民政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07-24 16:49:05

兴民函〔2018〕33号(B类)

对兴宁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刘森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油茶基地产业园内禁止修建坟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于加强我市殡葬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殡葬管理,为杜绝占地建坟的陋习,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会同各镇街、国土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行政职责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制止并依法查处非法占用土地建坟;加强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保护管理,及时制止毁林、乱占林地、破坏森林植被建坟、修活人墓或违规土葬。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荒山瘠地或历史形成的公共墓地等,科学合理制定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殡葬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保护国土资源、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兴宁市民政局

2018年6月7日

联系人:陈晓玲(电话:326185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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