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民政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01-17 16:32:37 |
兴民函〔2019〕5号
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对兴宁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18年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在2018年6月30日以前经兴宁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度检查的时间和程序
(一)年检时间
网上填报系统于2019年2月28日开通,参检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5月31日前完成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网上填报工作。
(二)年检程序
1、网上填报: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登陆兴宁市社会组织信息网(http://mzxn.npo.gdnpo.gov.cn),在首页右侧登录系统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即可填写2018年度工作报告。(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盖章后扫描上传)
2、年检事项:财务会计报告要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审计,年检内容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变动、履行登记手续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使用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以及承接政府职能、委托事项、购买服务项目、组织开展论坛、参与国际组织活动、接受境内外资助等重要事项披露。
3、结果确认: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报送后,网页显示年检办结时,将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一式两份),并携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送交我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加盖年检印章。
三、结果公告
2018年年检结论和年度工作报告由我局在兴宁市民政网上公布。
四、其他事项
我局将对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抽查审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网上填报操作、填报系统故障咨询: 020-87554998。
(二)填报内容、材料报送:0753-3261356。
兴宁市民政局
2019年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