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民政局2023年度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情况通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10 16: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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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民办涵【2023】82号)文件要求,按照抽查比例,我局抽取6家志愿服务组织以书面检查加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
在本次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抽查工作中,6家志愿服务组织均能自觉配合检查,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基本能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现将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抽查方式 | 抽查结果 |
1 | 兴宁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合格 |
2 | 兴宁市齐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合格 |
3 | 兴宁市宁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合格 |
4 | 兴宁市博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合格 |
5 | 兴宁市蓝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合格 |
6 | 兴宁市问帮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