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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民政局“双公示”目录表(行政许可)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06-17 14:40:51
兴宁市民政局 双公示 目录表(行政许可)
许可部门 许可项目 行政相对人 许可文书
有效期
备注
编号 名称
兴宁市民政局 1 县级以下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4年  
2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企业、事业单位、社团、自然人和其他社会力量 4年  
3 地名命名、更名审核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长期  
4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单位、个人 长期  
5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年  
6 公开出版的全县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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