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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当前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的意见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广东农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09-04 20:40:04

粤农函〔2017〕977号

各有关市县农业(畜牧兽医)局:

  今年第13号台风天鸽(热带风暴级)和第14号台风帕卡(热带风暴级)正面袭击珠江口,给珠海、中山、江门、阳江、茂名、云浮等地区农牧业造成严重灾害。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农业部、省防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农牧业生产损失,省农业厅主要领导和厅三防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省农科院、华南农大、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等有关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如下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种植业救灾复产工作

  (一)水稻:风停雨停后,随水位逐步下降进行水中扶苗(水干后扶苗易造成二次损伤),结合清洗水稻叶片及谷穗泥浆,增强光合作用。及时排涝、清理积水,增加透气、透光和通风。抢抓天时,及时用叶面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进行叶面喷雾,预防细条病、叶枯病、穗颈瘟,增加结实率。台风后水稻根系损伤严重、伤口多,不宜马上施用化肥,否则易造成烂根死苗,须待根系恢复后才能施用。

  (二)蔬菜:过水菜田,尽快排除田间积水,减少蔬菜受淹时间。及时追肥,弥补流失的土壤养分,扶正植株,清洗叶面泥沙,及时摘除残枝病叶。若菜地受淹、蔬菜受损,对尚有上市价值的受灾蔬菜,积极采收,抓紧上市,减少损失。采用避雨栽培,避免雨水直接淋刷和田间积水,防止土壤湿度过大。加强蔬菜病害的防治,加强田间病虫监测,及早防治青枯病、细菌性软腐病、灰霉病、细菌性角斑病、甜菜夜蛾、斜纹夜蛾、豆野螟等高温高湿型病虫害。

  (三)香蕉:对未抽蕾的香蕉园,应及时扶正倾斜的蕉株,适当割除下部病残老叶并清除出园。对已开始抽蕾但蕉果未套袋的,应及时校蕾,加防风柱,将压到蕉蕾上的叶片移开,适当割除下部的病残老叶。对已挂果并已套袋的,加防风柱,扶正蕉株,整理好套袋,防止蕉果晒伤。及时防治病虫,防止叶片老化,保住香蕉产量和品质。

  (四)大棚:加固大棚支架,用沙包等重物压实棚架基础。风力达到一定程度时,迅速割破塑料膜,形成穿堂风,减少大风对钢结构支架的冲击,避免造成更大损失。注意大棚顶部和周边排水管道、渠道的清污,避免棚顶积水压垮大棚和地面积水。

  二、大力加强畜牧业救灾复产工作

  主要是及时清理畜禽场排水系统,做好补栏畜禽种畜调运,加强灾区动物疫病防控监测防治,做好灾后消毒和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防止灾后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暴发流行。

  三、大力加强灾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目前,灾区农牧业生产单位和受灾农户正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带领下,全力开展生产自救,农资需求量很大,做为农业生产的关键要素,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关系到能否通过复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农业部门作为农资质量的法定管理部门,在灾区群众救灾复产的关键时刻,务必严格依法履职,认真按照《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灾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坚决杜绝灾区假劣农资侵害农民权益的事件发生。

  四、加大力度督促农业保险理赔

  立即与承担农业保险的各省级保险公司协商,制定和实施快速理赔办法,指导各级经办人员加快赔付速度,解决农户复产资金来源。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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