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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解读》三: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共建幸福美好新生活

浏览次数:-作者: 农业局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02-01 11:25:00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8年我市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群众的美好新生活而奋斗。

《报告》指出,2018年,我市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落实驻村帮扶责任,按照五个一批脱贫路径,精准实施帮扶措施,健全长效脱贫机制,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力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58个省定贫困村全部出列。

同时,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统筹发展社会事业。强化社会治理创新。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等工作,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增加公共文化供给,深化医药卫生综合体制改革,支持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报告》还指出,今年,市政府将继续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扶持就业创业,提高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提升医疗卫生养老保障水平,增加公共服务资源供给,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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