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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扎实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30 17:37:47

  近段时间以来,兴宁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通知》(粤农农〔2020〕110号)、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系列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农农函字〔2020〕263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理部门认真组织监理人员,深入到坭陂、刁坊、新圩、水口、永和、径南、石马、新陂、叶塘、大坪、宁中、龙田、合水等镇的农机大户、农机手、农机维修点,发放《致广大农机手的一封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至目前,共计发放385份给农机主及驾驶员,悬挂农机安全宣传横标9条,切实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

  

  扎实开展农机报废回收工作。农业机械报废对加快我市农业机械更新,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经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科工商务局联合认定的农机回收企业共2家,负责全市农机报废回收工作。至目前:共报废联合收割机8台,手扶拖拉机1台,手扶插秧机1台,农机主报废农机可按文件规定享受补贴。

  


  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扎实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市农机监理部门深入坭陂、新圩、水口、永和、径南、石马、新陂、叶塘等镇的农机维修点、沙场、砖厂,为农机驾驶员发放“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资料,共发放宣传资料286份。主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开展农机报废、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为全市人民提供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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