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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17 09:21:38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兴宁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7〕7号)、《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梅市发〔2016〕8号)、《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兴发〔2017〕8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兴法治办〔2020〕18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2020年12月7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梅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扩大会议以及兴宁市委常委会暨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兴宁建设实践,持续抓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持续抓好依法行政,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持续抓好公正司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持续抓好全民守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平安兴宁建设,真正以良法善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办发〔2017〕5号文,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机制。

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属全局性的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大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避风险。

三、2020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关精神融入日常工作中: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党组学法制度,党组理论学法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不定期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平均每年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

2.注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干部职工的必修课目,采取法律培训、日常学习等相互结合方式学法用法。

今年11月23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在四楼会议室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主要课题:1、民法典法治讲座;2、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治讲座。讲座邀请法律顾问曾荣松律师为全局干部职工辅导授课。

3.加大普法工作宣传。工作人员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开展中央精神和农业法制宣传。

今年11月19日,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股组织相关股室10名业务人员,在文化广场举行“2020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60份,参与群众1100余人。

今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市农业农村局举行“送法律进乡村、做守法好公民”活动,上午到水口镇双成村,下午到新陂镇三新村、新金村辰兴种粮专业合作社,向村民、企业宣传法治理念、讲解法律知识,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和援助。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事项。

1.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照《广东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2.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市征数局“马上办”要求,所有行政许可都缩短为1个工作日完成。

3.调整和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规范运行机制,市农业农村局今年以梅州市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通用参考目录编制为契机,对我市农业系统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统一梳理。

4.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推进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审查工作细则的标准化。将涉及的有关行政审批、审核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并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程序优化和流程再造。

(三)全面提高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市农业农村局改进创新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学法机制,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2.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人员配备和培训,积极选送业务骨干参加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律培训,组织全市农业系统综合执法培训,提升干部的法律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逐步建立起一支业务素质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管理规范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为市农业农村局推行依法行政奠定良好基础。

(四)推进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根据上级和市农业农村局设定的目标要求,不断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促进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上新台阶。

2.初步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将农药经营监督检查列为今年度随机抽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3.认真做好农资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调查核实,落实纳入平台监管的农药企业。

4.依法规范整治农资、畜牧、水产市场。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对各乡镇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农资市场进行摸排和整顿,坚持依法销售原则,严厉打击劣质种子、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劣质农资流入市场行为,为农业生产营造良好生产环境。

市农业农村局与兴宁市公安局、交通、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协同执法,依法查处宁江河、渡田河等流域非法捕捞行为以及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的捕捞行为。今年以来,农业执法部门打击非法捕捞乱象11余次,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收缴捣毁电捕鱼器具3台(套),取缔违禁渔具100件。

一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70人/次,检査企业697家/次,其中,种子261家/次,肥料102家/次,农药272家/次,兽药62家/次,发放资料7100份。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监督股按一般程序办结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共4宗,其中1宗移送公安机关。

(五)强化矛盾纠纷调解和信访稳定工作。

重点加强各类涉农方面的信访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工作,共处理回复信访案件8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宗。

(六)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1.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科技示范户培训中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今年共集中培训3次500多人。

2.组成法律宣传小分队,深入乡、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3.结合脱贫攻坚,开展技术扶贫和法律扶赏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农技人员带着涉农法律法规、种养技术和产业扶持政策,深入到户、到田间地块进行宣传、技术培训和指导,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农业生产和生活中法律、技术和扶持政策问题。

(七)上下一心,共抗疫情。

从今年1月24日起,市农业农村局在本局网站上相继发布等公告:《关于加强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梅州市农业农村局致各农业企业的倡议书》等。在扩大宣传的同时,本局工作人员冲上一线,参与本市边界的拦截,参与社区的宣传和维护秩序,做好本职工作,去农资市场、畜牧市场、农机市场调查了解,让本市的农业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八)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工作。

今年8月,兴宁市开展2020年兴宁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活动,有5个单位入选,市农业农村局是其中之一。接到市普法办的文件后,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对照“兴宁市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一项一项落实,同时收集素材,整理出一本216页的书,受到市履职报告评议团的一致好评。

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市农业农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1.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公开不够完善。

2.行政执法事后结果公示不够全面。

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够完整。

原因分析:2019年4月,兴宁市进行机构改革,市农业农村局执法部门和人员变动较大,工作衔接不及时。另外,工作人员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市农业农村局对执法部门进行全员培训,及时完善,全面整改。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思路和措施

2020年10月,市农业农村局接到《兴法治办[2020]12号》文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进行自查,发现几个问题:

1. 党组会议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不够。

2. 部分贫困户脱贫质量还不够高。

3.农村大部分青壮劳动力外出,留守劳力大部分是弱劳力,产业带贫益贫成效还有待加强。

4.消费扶贫成效还不够明显,主要是贫困户产品单一、分散、不成规模,扶贫产品认定有一定难度。

整改思路和措施:

1.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派一个分管领导专门负责。

2.全面落实住建、教育、医疗“三保障”政策,加快扶持产业、促进就业奖补,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指导,推动农业农村治理方式依法转变,推进法治农业建设健康发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依法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力争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政策法规教育,增强广大农业工作者责任意识,树立依法行政观念,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重点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和掌握相关涉农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秉公执法。

二、继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以人为本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局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

四、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农业工作重点,学习和宣传与农业工作相关的各类政策法规,促进我市现代农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梅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稳定贫困户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

、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政务公开。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牢因树立“一手抓工作,一手抓宣传”思想,切实把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动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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