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做好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遴选工作

浏览次数:-作者: 范敏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6-29 16:45:47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关于开展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梅市农农字〔2021〕57号)和《关于申报兴宁市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的通知》精神,加快发展壮大全市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继续扶持一批行政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确保至2021年底前基本消除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薄弱村。

  2021年6月25日至28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组成专家组,对各镇(街)申报的全市35个试点村进行遴选,到镇(街)听取申报村的项目规划,并对申报村进行现场核查。经过两天的紧张核查,专家组遴选出联东村、浮北村、珊田村、丝新村等18个试点村,将上报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图片1.png              图片2.png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