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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学习《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6-16 17:39:0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做好全国第15个“国际档案日”集中宣传活动,2022年6月13日,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召开档案法学习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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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学习强调“两法”实施的重大意义,结合农业农村局具体实际,对档案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各股、办、站、中心要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完整,应归尽归,防止丢失;要认真做好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情况的统计工作;遵守档案查(借)阅制度,查阅档案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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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此次学习,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普及《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知识,也增强干部的保密意识,使领导干部在今后工作中形成正确地使用、保密和处理档案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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