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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合水水库开展2018年春季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农业局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渔政大队 发布时间:2018-04-28 18:42:18

2018年04月27日兴宁市农业局、兴宁市渔政大队到我市合水水库开展2018年春季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市政府副市长陈日新、市农业局局长曾巨文、兴宁渔政大队队长何少新,市府办、市农业局、市水政监察大队、合水镇党委政府、兴宁市钓鱼协会及蓝天社工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放流活动。此次活动共投入资金7万多元,增殖放流草鱼、大头鱼、鲢鱼、鲮鱼、鲫鱼、红鲤鱼共69000尾。对增加合水水库渔业资源总量,改善合水水域生态,维持生态平衡,促进合水渔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改善水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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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由兴宁渔政大队何少新队长主持,市政府陈日新副市长宣布活动开始,市农业局局长曾巨文作动员讲话,他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农业发展不仅要杜绝生态环境欠新账,而且要逐步还旧账。今天由市农业局与兴宁渔政大队在合水水库举行春季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就是通过增殖放流增加合水水库和宁江水系的淡水经济物种,维护合水水库和宁江流域的鱼类正常繁衍,确保合水水库和宁江水系的生态平衡,倡导爱护生态、爱护环境、绿色发展的理念。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部门就此行动起来,敢于和网鱼、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做斗争,持之以恒,杜绝所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为子孙后代创造一个美丽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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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还发放了《兴宁市渔政大队关于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兴宁钓鱼协会:至广大钓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号召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严禁合水库内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现象,并勇于同一切破坏合水渔业资源水质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建设好我们大兴宁的饮用水源,为共同构建鱼水相亲、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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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活动中兴宁市农业局曾巨文局长带领兴宁渔政大队会同兴宁市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合水水库区进行执法巡查

合水水库是兴宁人民最大的饮用水源地,直接关系到水库下游乡镇和兴城几十万人口的饮水安全。近几年,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强环境治理和对合水水库的管护,水库水质得到了很大改善,为全市的饮用水提供了有力保障。兴宁渔政部门致力于加大渔业资源养护,通过设立禁渔期,联合兴宁钓鱼协会,在水库水域开展一系列渔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打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彻底清理“布围子”、“迷魂阵”等违法捕捞渔具,对非法捕捞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有效地打击了非法捕鱼,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合水水库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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