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06 17:13:05 |
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兴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兴宁市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方案》(兴扶组〔2020〕15号)的要求,我市现对第二批扶贫项目资产确权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6日-1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工作指导股反映,受理电话:3325622。
附件:兴宁市2016年以来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公示表(第二批).xlsx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