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兴宁市2021年度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员县级审核情况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19 16:38:46

  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19〕3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农农〔2019〕421号)文件要求,我市对2021年度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员进行审核,现将杨火龙等427位同志离岗基层老兽医县级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6日,在公示期间内,若对公示内容中人员身份信息、工作年限等有异议,可实名制方式向兴宁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身份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庄创明,联系电话:0753-3256675。

  附件:兴宁市2021年1-12月份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ls


  兴宁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9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