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8-25 09:10:51 |
各生猪养殖户:
现将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梅州市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2]24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资金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获评2021年广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生猪)。
(二)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补贴80元。
二、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生猪养殖场于9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兴宁市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含养殖场证照、畜禽养殖代码等),并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数量确认。我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会同各镇(街)进行核查确认,审核结果将在养殖场门口和兴宁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兴宁市 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养殖场。
三、申报资料报送要求
符合补贴条件的生猪养殖场于9月30日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我局畜牧与饲料股,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附件:
1.梅州市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2]249号).pdf
2.关于公布2021年广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的通知(粤农农办[2021]168号).pdf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3日
(联系人:张玲,联系电话:326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