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15 17:04:05 |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梅市财农[2022]15号)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遴选红火蚁防控项目防控药剂供应商,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金额:项目采购总额:64000元(人民币陆万肆仟元整)。
二、 采购要求
防控药剂和要求:
1、饵剂具有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产品标准)。
2、所投产品须为交货前3个月内无污损的全新产出的药物,含量要达到标注值,产品保质期为2年。
3、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4、因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发包方向财政部门办理完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支付合同约定款项,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三、企业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项目所供药物产品三证等资料
4、报价表:供货产品的具体规格和数量
5、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6、企业的银行对公账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要求:以上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材料应密封装订。
四、遴选程序
1、申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提供采购药剂的企业在2022年12月20日前(以收件时间为准),将申报资料装订密封一式三份邮寄或交送到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兴宁市东苑路131号)。
2、评审。本项目总价64000元固定不变,采购的数量不定(≧1330千克)。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报价人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报价人确定为本次采购的防控药剂供应商。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7时30分,逾期递交材料不再受理。
2、邮寄地址:梅州市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兴宁市东苑路131号),邮编:514500,联系人:石先生、谢先生,联系电话:0753-3387706。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