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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遴选2021年节能环保型水稻机械化烘干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结果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4-13 15:28:59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继续做好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节能环保型水稻机械化烘干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精神,我局在2023年3月13日至21日在网上发布遴选公告,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实施的1个节能环保型水稻机械化烘干中心项目(装机容量40吨)进行重新公开接受报名并按流程展开遴选实施主体工作。

  经我局组织专家组召开综合评审会评审评分排名,确定罗岗镇徐坑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为本次重新遴选2021年节能环保型水稻机械化烘干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并报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通过。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至4月18日止(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53-3332365,邮箱:xingninj@126.com。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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