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现将梅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组织开展梅州市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提升群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厚植全民防非、主动拒非的良好氛围。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梅州市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pdf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