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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兴宁市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示范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19 09:04:30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和“三新”配套示范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129号)和2022年兴宁市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等要求,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对2022年兴宁市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示范项目实施主体通过三方询价进行了遴选,并于2023年6月15日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包组1和包组2进行了评审,结果,拟确定2022年兴宁市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示范项目包组1实施主体为兴宁市宁禾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包组2实施方体为梅州市恒基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曾志,联系电话:3387502。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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