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07 17:09:39 |
各梅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有关县级农业龙头企业:
现将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3〕180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申报2023年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列入2023年监测的企业(附件6)对照要求做好申报或监测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于7月25日前上交至兴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新申报和现有梅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附件7)需提交《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主要经营指标统计表》(附件5)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附件1-8.zip
(联系人:赖绮思,电话:3395250,邮箱:xnnyjjgb@163.com)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