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07 17:09:39

各梅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有关县级农业龙头企业:

  现将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3〕180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申报2023年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列入2023年监测的企业(附件6)对照要求做好申报或监测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于7月25日前上交至兴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新申报和现有梅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附件7)需提交《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主要经营指标统计表》(附件5)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附件1-8.zip

 (联系人:赖绮思,电话:3395250,邮箱:xnnyjjgb@163.com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7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