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25 16:49:04 |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2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18〕4号)和《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2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畜字〔2018〕33号)及《梅州市农业农村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2027年梅州市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经核查,我市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共申报604头,其中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无害化处理不可食用肉折合头数278头,待宰前死亡生猪处理28头,共306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无害化处理不可食用肉折合头数289头,待宰前死亡生猪处理9头,共298头;(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3年9月25日至10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
附件:2023年1月-2023年6月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半年报汇总表1.xlsx
2022年7月-2022年12月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半年报汇总表1.xlsx
联系人:庄创明,电话/传真:3256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