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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31 16:44:04

各生猪规模养殖户:

  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和梅州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文件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兴宁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ncjxmslg@163.com。

  联系人:刘琪超,电话:3261191

  附件:

  附件1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pdf

  附件2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pdf

  附件3  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申请表.docx

  附件4  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挂牌申请汇总表.docx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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