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05 16:16:24 |
根据《兴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和考核办法》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兴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与监测有关工作。经各镇(街)推荐申报、第三方综合审核、实地抽查复核、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拟认定梅州市金绿家禽屠宰有限公司等11家新申报企业为兴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列入本年度监测的兴宁市南华茶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中1家监测合格、5家监测不合格,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公示之日起7天内,实名与兴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联系人:赖绮思,电话:3395250)。
附件:2023年拟认定的兴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监测不合格企业名单.docx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5日